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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面生活  

2014-12-28 17:49:41|  分类: 文学天地*散文部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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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王太生
  我站在阳台上,无意中看到,对面楼上的张老三光着膀子,坐在小木凳上喝酒。张老三是个老板,平时见到他衣衫严谨,想不到在家喝酒时,却流露出一个人的身形潦草。
  B面生活,是一个人不事雕琢的自然状态,离烟火味更近。
  我的另一个朋友,是个文化人。白天坐在办公室里写字、说话,晚上喜欢在护城河边钓鱼。彼时,天光云影,护城河里波光粼粼,星星点灯,他裸脚踩在草地上,满眼是鱼。
  闲读胡适《丁在君这个人》,是说中国近代地质学之父丁文江的。在胡适的眼里,丁文江是一个很有味道的人,丁平常在外面西装革履,在家里却打赤脚。早年的丁文江有脚痒病,医生说赤脚最有效,他就终身只穿多孔的皮鞋,常在家赤脚。在熟悉的朋友家中,也脱袜子,光着脚谈天说地,自称“赤脚大仙”。其实,丁文江起居饮食是讲究的:在外面饭馆吃饭,先用开水烫洗杯筷;他不喝酒,却用酒来洗筷子;“夏天家中吃无皮的水果,必须在滚水里浸二十秒钟”。
  像嗑瓜子,嗑开那些公众场合的行头包装,一个人,随性而为的散淡生活,或立,或坐,或仰,或卧,活得像一株植物,藤蔓枝叶,旁逸斜出,活得恣肆。
  活得像一株植物,人可以像南瓜那样,找一处棚顶,呼呼大睡;也可以像一根蔓爬的丝瓜,吊在半空中——他乐意的存在姿势。
  欧阳修《醉翁亭记》里说,作为一地最高行政长官,常与朋友坐在山间喝酒,动不动就酩酊大醉。开心时,他看到“负者歌于途,行者休于树,前者呼,后者应,伛偻提携,往来而不绝者”,心情不错,感觉也不错。酒醉,是一个人的癫狂抒情。
  吃相,或许会说明什么?
  林语堂在家里啃猪蹄时,会兴奋得像一个调皮的孩子。猪蹄的胶原蛋白,黏性太好了,可以暂时封住一个人的嘴,他不讲客套话、应酬话,什么也不需要说,借此把嘴唇黏住,还怂恿孩子们跟他一起玩。
  如果你看到某个人,一边剥花生米,一边喝酒,那才叫真的会喝酒。喝酒的人当中,好多是伪喝酒,抵不住一桌菜的丰盛诱惑;真正品得酒的人,是用一把花生米品酒。有一次,我到一个朋友家里,朋友平日里文质彬彬,是个注重细节的人。看到他书房里杯椅凌乱,地板上有一层细碎的花生壳,朋友不好意思,这是他昨晚一个人喝酒留下的。
  有个汽车广告做得好,城市是生活的A面,承载着我们的理想和责任,而户外则是我们放松身心、感受和发现美的B面。如何才能在AB面之间自由切换?这个长着四个轮子的家伙,打破了城市与户外之间的阻隔,让我们更好地享受到生活A面与B面的精彩。
  B面,是生活的一部分,却常常隐藏或遮闭。性情中人,他的这部分光阴是轻松的,洗却油彩,嬉哂癫狂,只为享受那一半属于自已的私人订制。
  因此,林语堂说,在不违背天理道德的情况下,成为一个自由而快乐的人,不要“去计较真与伪,得与失,名与利,贵于贱,富于贫,而是如何好好地快乐地度日,并从中发现生活的诗意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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